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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药物免疫毒性的非临床研究与评价,提高企业研发效率,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24年01月18日起施行。
免疫系统由免疫器官/组织、免疫细胞以及免疫活性物质组成,包括固有免疫(非特异性免疫)和适应性免疫(特异性免疫)。药物可能影响固有免疫和适应性免疫的一个或多个方面,从而影响免疫系统的平衡,如诱导免疫抑制或免疫增强。免疫系统平衡的失调可引起全身或局部的异常免疫反应,影响机体的免疫应答。因此,评估药物对免疫系统的不良影响是药物安全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指导原则中,药物免疫毒性是指非期望的免疫抑制或增强,包括免疫调节药物放大的药理作用所导致的不良反应。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应充分表征药物对免疫系统的影响,为药物的风险-获益评估提供支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药物的免疫毒性非临床评价,不包括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佐剂疫苗、血液制品。本指导原则旨在为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评价策略和所涉及的试验方法提供一般性的技术指导和参考。
该指导原则全文请见附件。
附件: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供稿:中国儿科人群临床试验协作网
中国医院协会临床研究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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